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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推荐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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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10:36  阅读次数:

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根据《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15] 10号)的规定,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育厅〔20145号)的要求,参照本院的实际情况,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免试硕士生推荐工作及审核小组

推荐工作小组:

长:王耀南

副组长:李  

员:罗 黄守道 张小刚 谭阳红   许加柱

肖昌炎  卢继武 何贇泽  

颜文槟

审核工作小组:

长:黄守道

副组长:李

员:滕召胜 涂春鸣  黎灿兵   马子骥  王炼红  

 李素华   王劲松

二、推免适用范围

满足《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15] 10号)基本推荐条件和推荐要求的2020年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各专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修完并通过前三年所属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选修课程除外)的学生。(课程清单见附件1

三、名额分配

2020届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硕士生名额分配待学校名额分配方案确定后:学院先扣除直接推免生名额,余下名额数按各专业总人数比例分配到各专业。(按比例计算的推免名额数一律取整,小数位名额数的调配由院推荐工作小组决定。)

四、推荐规则

(一)学科竞赛成绩优异者直接推免攻读硕士学位办法

1、学校单列学科竞赛专项推免指标的直接推免办法

学校对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三个国家级创新创业赛事取得突出成绩并符合下列条件的2020届学生,可获学校单列专项推免指标直接推免,不需要学院给予其推免资格。符合该申报条件的我院2020届学生可直接向学校申报:

1)申请学校直接推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a
、符合《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15]10号)的基本推荐条件和要求;
b
、按学院规定课程初修成绩的算术平均成绩排序位列所在专业前50%的学生(含50%),获得以上三项国家级赛事特等奖、一等奖、金奖的可放宽至所在专业的前60%(含60%)。
 
2)申请学校直接推免规则:
a
、获得以上三项国家级赛事一等奖(同金奖、含特等奖)的团队最多可以有三人申请推免,按照排名顺序依次推免;
b
、获得以上三项国家级赛事二等奖(同银奖)的团队最多可以有二人申请推免,按照排名顺序依次推免;
c
、获得以上三项国家级赛事三等奖(同铜奖)的团队仅限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推免,在项目负责人放弃的前提下,提出申请者需团队内部集体同意并签字确认,经校团委同意方可申请。

2、学院单列学科竞赛专项推免指标的直接推免办法

学院对在以下院定一类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院2020届学生,可获学院学科竞赛专项推免指标,直接推免。

院定可直接推免的国家级学科竞赛:

u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u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嵌入式系统专题竞赛;

u 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中国区);

u “飞思卡尔杯”、“恩智浦杯”大学生智能汽车比赛全国总决赛。

(1)申请学院直接推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a
、满足《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15] 10号)基本推荐条件和推荐要求;b、按学院规定课程初修成绩的算术平均成绩排序位列所在专业前50%的学生(含50%(学院规定课程见附件2

2)申请学院直接推免规则:

a、获得院定可直接推免的国家级赛事一等奖(同金奖、含特等奖)的团队最多可以有三人申请推免,按照排名顺序依次推免;
b
、获得院定可直接推免的国家级赛事二等奖(同银奖)的团队最多可以有二人申请推免,按照排名顺序依次推免。

c、获得院定可直接推免的学生,不能选择参加学院成绩排序推免,否则视为放弃。

(二)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硕士生推免办法

满足《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15] 10号)基本推荐条件和推荐要求,按学院规定课程初修成绩的算术平均成绩排序位列所在专业前30%的学生(学院规定课程见附件)才能分专业按前三年综合成绩排名,并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数择优推免。

综合成绩=学院规定课程的算术平均成绩+ 学科竞赛加分及其他奖励加分。

1、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学生,按高等数学、电路课程的算术平均成绩计算排名。

2、学科竞赛加分及其他奖励加分说明如下:

1)总奖励分值

1)总奖励分值为学科竞赛奖励分值与其他奖励分值之和,5分封顶,超过5分按5分计算。

2)在学科竞赛奖励分值中,只计算所有获奖项目中的最高得分值,不重复计算。

3)在其他奖励分值中,只计算所有获奖项目中的最高得分值,不重复计算。

2)学科竞赛奖励分值

1)一类学科竞赛一等奖奖励5分,二等奖奖励3分,三等奖2分(每个获奖团队前五名成员可获得加分)。

2)二类学科竞赛一等奖奖励3分,二等奖奖励2分。(每个获奖团队前五名成员可获得加分)

3)全国虚拟仪器大赛、湖南省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获奖者一、二等奖奖励分值分别为1分、0.5分(每个获奖团队前五名成员可获得加分)。

院定可加分的一类学科竞赛:

u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u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u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u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u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嵌入式系统专题竞赛;

u 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中国区)。

u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u “飞思卡尔杯”、“恩智浦杯”大学生智能汽车比赛全国总决赛;

u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u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u 中国机器人大赛

u 世界机器人大赛

u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u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院定可加分的二类学科竞赛:

u “挑战杯”湖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

u 湖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u “飞思卡尔杯”大学生智能汽车比赛华南分赛区比赛;

u 湖南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u 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备注:

a) 学生所获各级学科竞赛成绩的认可,以能够区分排名顺序的获奖证书为准。若同一赛事同一项目获奖证书中无法区分排名顺序,由本次学科竞赛项目的指导老师推荐排名顺序;指导老师无法认定排名顺序时,以参加该项目获奖团队所有学生的学院规定推免课程的算术平均成绩的排名先后依次获得直接推免资格或学科竞赛相应加分。

b)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Outstanding WinnerFinalist奖项视为一类学科竞赛一等奖;Meritorious Winner视为一类学科竞赛二等奖;Honorable Mention 视为一类学科竞赛三等奖。)

3)其他奖励分值

1)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国家级荣誉称号者,奖励5分;

2)获湖南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等省级荣誉称号者奖励2分;

3)由学校教务处根据正式协议公派到国外交流学习一个学期(不包括短学期)及以上的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修完学校和学院认定的交流学习计划中的课程或学分,且满足《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15] 10号)之规定,可获得国际交流奖励分值。学生在国外学习交流1个学期(不包括短学期)及以上奖励3分;1个学年及以上奖励5分(备注:国外交流学习经历由教务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推免程序

1学生在规定时间自愿递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书,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推免生推荐工作。

2学院按学校下达的分配名额等额确定推免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学生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向学院推荐与审核小组申请复议,如学生对复议结果不服可进一步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申诉,申诉结果为最终结论。公示结束后,学院不再接受学生的推免复议申请。

3、学院提交推免复议申请表与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4学生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以学校公示、发文公布、并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报教育部备案的数据为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获得推荐资格学生须按照国家招考研究生的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及时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未履行该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2、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如放弃推荐资格,学校按学生违约流程处理(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者除外)

3、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呈报教育部取消其推荐资格: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本规则仅适用于我院2020届应届学生,解释权归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联系电话:88821351

本细则从2019228日起执行,并在院网站公示七天。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