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促进教学资源配置的优化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配合学校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37号)之规定,结合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总 则
第一条:本细则所称转专业是指一年级(2017级)跨学院转专业、二年级(2016级)学院内转专业两种情况。
第二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湖大教字[2015]37号文《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及我院转专业的各项条件。
第三条:成立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王耀南
副组长: 汪 沨 张 坤
成 员:罗 安 黄守道 刘小燕 黎灿兵 帅智康 张小刚
许加柱 肖昌炎 卢继武 孟志强 高云鹏 王 华
张 佳 陈 燕 王 炜 韩 炜 金 晶
二、大学一年级(2017级)申请跨学院转专业细则
第四条:一年级学生申请转专业,只允许跨学院转专业。二年级(2016级)学生申请转专业,一般在学院内专业之间进行,特殊情况转专业的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五条:按文科类录取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本院相关专业(以招生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第六条:本院2017级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后总人数不超过本专业类原核定招生计划的110%,最终各专业准许转入学生人数按学校核定下达的名额为准,不限制申请转出学生的人数。
第七条:接收转入本院学生规则:
1、申请转入学生必须完全符合《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37号)的相关规定要求。
2、如申请转入某专业学生人数与该专业实际在校人数之和未超过2017年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学院原则上予以接收;否则按以下规定遴选:
参加遴选转入学生基本要求:
①申请转入学生必须必修课程初修成绩全部合格,无挂科记录,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记录。
②申请转入学生必须具有高等数学A(1)成绩。(注:在资格确认与排名过程中,数学分析(1)成绩可与高等数学A(1)等同)。
转入学生面试、综合成绩确定及排序:
(1)、 满足以下条款之一,方具有面试资格:
①大学一年级高等数学A(1)成绩≥65分且大学英语(1)成绩≥65分。
②大学一年级上学期课程成绩本专业排名前60%。(学生所在学院须提供成绩单并确认专业排名)
(注:若某专业符合上面①或②条件的转专业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核定的转专业名额,则符合遴选基本要求的学生均具有面试资格。)
(2)、面试按专业进行,面试专家组由相关专业5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面试成绩由专家当场打分,取平均成绩作为面试成绩。
(3)、面试内容:
①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行为举止和表达能力等方面;
②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学习成绩、英语口语及综合应用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包括英语面试、高等数学知识、对所转入专业的了解以及转入专业知识面等;
③特长与创新能力评价:获得过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数学建模或全国性奥赛获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作品、四级成绩单或其它特长证明材料等(面试时请将以上能够证明个人特长与创新能力的资料原件带齐)。
(4)、录取方式: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面试成绩*50% +高等数学A(1)成绩*25%+大学英语(1)成绩*25%计算,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
(5)申请流程: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出申请,并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① 学生向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办提交申请书(签字并加盖转出学院公章并注明在校期间是否无违纪行为)。
② 学生向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办提交原始成绩单及专业平均成绩排名材料(签字并加盖转出学院公章)。
③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材料并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名单,获得面试资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
④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提交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学校发文确认。
3、学院原则上不接收有年级异动的学生,特殊情况转专业的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三、大学二年级(2016级)申请学院内转专业细则
第八条:二年级(2016级)学生申请转专业,一般在学院内专业之间进行,特殊情况转专业的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国防生转专业按国防生相应管理办法执行。
1、2016年考入本院的各专业学生在学校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向本院提交申请,学生可在招生专业类(专业)所覆盖的专业中自主选择一个专业学习。
2、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汇总材料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上报学校教务处。
3、教务处汇总各专业学生名单,提交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确认名单。
4、已转专业和有年级异动的学生,不再参加大学二年级学院内转专业,特殊情况转专业的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转专业资格:
1、获准转专业当学期获得学分数少于15学分的;
2、逾期未到新专业所在学院报到的;
3、在报到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
4、经查实学生申请转专业资料不实的。
管 理
第十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与程序。
第十一条:经批准转入我院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和年级培养方案培养,其应修课程及学分数、毕业审核标准按转入专业相应年级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转入学生必修课程学分如需认定,由各开课院系认定;跨大类转专业学生须补修我院己开设必修课程,并遵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风险说明
1、学生应理性选择专业,切忌跟风。学院也会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尽力合理配置师资与教学资源。若出现个别专业因选择人数集中的情况,学生应自行承担因专业师资、教学资源有限可能导致的课程学习、实验与实习安排、学籍延长以及择业等人才培养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
2、受学校每学期最多选修学分上限的限制,学生需自己承担因学分限制导致不能及时补修课程而延期毕业的风险。
四、附 则
第十四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