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的综合考核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2018年3月13日
申请-审核制笔试时间:13:30-14:30
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博士面试时间:14:30-
二、考核地点:
笔试:院楼224
面试:见考务办公室(院楼213,研究生培养办)张贴公告
三、考核内容
(一)学科综合考核原则上实行差额考核。
(二)各学科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学科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三)学科综合考核分为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考核三方面内容。
1、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2、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3、专业综合考核: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可采用PPT汇报。请使用PPT汇报的考生提前与我办联系。
四、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毕业证、学位证、英语证明、成绩单、专家推荐信等)来考务办进行核实。
(二)考生在复试阶段参加由学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关体检的问题请直接与校医院联系,联系电话:0731-88822339。
五、考核名单
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报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后,进入考核的考生名单如下(见附件)。
六、录取和公示
学院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①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者。③体检未通过者。
七、监督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或研究生院提出,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系电话:0731-88822252,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731-88822856。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公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