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湖南大学2018-2019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院2018-2019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2017、2018级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及2015级直博生;2017、2018级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见《湖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第三条,其中主持或参与专业课题研究情况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书、课题申报书等。
三、评选时间安排
(一)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优秀研究生(干部)审批表,并附相关参评材料,同时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10月19日11:00为申请材料截止时间,各年级收齐汇总后,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
(二)10月21日学院组织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
(三)公示初评结果:10月21日-10月23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提交学生工作部:10月24日。
四、学院评审
(一)成立学院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王耀南 黄守道
副主任委员:陈 军 刘 敏
委 员:
罗 安 黎福海 汪 沨 涂春鸣 刘小燕 刘 文
刘 绚 许加柱 卢继武 肖昌炎 张小刚 何赟泽
王劲松 付亚宾 赵 军 李素华 李 洁
(二)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学院学工办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参评材料提交至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按照指标分配表对不同专业、不同学位类别分别进行评选。其中达到学校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学术成果参照《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进行评定。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学院按照学生数量比例分配到各年级。各年级成立辅导员为组长,年级主要干部、班级代表为成员的年级评定小组进行材料审核与初评,将初评材料递交至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者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包括使用不在评审期限内的材料、公开发表论文并非本人为第一作者身份或以导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故意提高论文影响因子数值等行为的,取消其在校期间的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二)申报材料中须附以下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刊物的封面、目录及论文的第一页,获奖证书,参与项目申请书。审批表中成绩栏须加盖学院成绩证明章。
(三)导师需给出学生思想政治表现相关意见。
(四)所有参评人员都必须满足评选办法中对成绩的相关要求,其中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学生的英语成绩不纳入计算。
(五)各年级成立评优工作小组,负责材料的收集与检查预审。
联系人:王劲松 13787080502 付亚宾 15211087191
附件1:湖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
附件2:湖南大学2018-2019学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指标分配表
附件3:湖南大学2018-2019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审批表
附件4:湖南大学2018-2019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审批表
附件5:湖南大学2018-2019学年度优秀研究生汇总表
附件6:湖南大学2018-2019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
附件7:2019年电气学院优研(干部)指标分配表
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