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学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周为第17-18周(2018年6月24日-7月7日),为提前充分做好本学期课程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开课计划核对考试课程清单(见附件),将进入考试周的课程清单反馈至教务处考试中心(前进楼107办公室),并将考试任务录入系统,纸质版需经任课教师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办理截止日期为第7周星期四(2018年4月19日)。
原则上要求每个行政班学生至少有一门课程进入考试周进行考试。
2、提前考试课程的申请流程为:任课老师填写《湖南大学课程考试申请表》(见附件2)交所在学院教务办,由学院教学秘书每周一次(第14周后不再办理)集中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南校区校办公楼109室)办理教室借用手续,不接受任课教师单独申请办理。考试安排通知学生及监考安排工作由开课学院和任课教师共同负责。
申请表请注明考试班级人数和总人数,一式三份,一份存学院,一份存任课教师,一份存教务处运行科。
3、所有考试课程的试卷入库及印制手续的办理,截止时间为第11周星期三(2018年5月16日)前,需提交至少两套纸质试卷并提供电子版。第11周前考试的课程,试卷需至少于考前两周提交。
试卷入库及印制手续请任课教师到教务处考试中心(前进楼107办公室)办理。
4、领取试卷
考试试卷(南北校区)由任课教师本人在考前一个工作日凭“湖南大学试卷速印、领取单”到教务处考试中心(前进楼107办公室)领取。
5、成绩录入工作
所有课程的平时成绩(包含考勤、日常测验和大作业等成绩)和期中考试成绩,请任课教师于期中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上传至课程中心的课程网站(具体上传方法见附件3),以供学生查看和下载。如有问题,学生应在期末考试前联系任课教师,之后不再进行错登、漏登(以公布的为准)以外的平时成绩复查。
提前考试的课程总评成绩录入系统的时间为考试日后两周内,考试周考试及其它考核课程的课程总评成绩录入系统的时间为考试日后一周内,本学期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0点。
6、考后试卷归档
任课教师将成绩录入系统后将批阅过的试卷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归档。
提前考试课程的试卷提交时间为考试日后三周内,考试周考试课程试卷提交时间为考试周后一周内。
未按期归档试卷的请各开课学院登记并报教务处教学评估科(办公楼102)。
湖南大学教务处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