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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院关于做好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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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5 10:10  阅读次数:

电气院关于做好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推荐评选湖南省普通高校、湖南大学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我院开展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试行)

㈠、参评基本条件:

1.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思想进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 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 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秀。

4. 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

5. 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 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贫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7. 参评校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除上述条件之外,在学制期间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党、团员,优秀研究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优秀研究生干部)至少一次;

(2)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市(校)级或市(校)级以上奖励;

(3)在参加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方面表现突出,如回访校友志愿者等。

(4)自助创业或者参军入伍,变现突出。

8. 参评省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必须从校优秀毕业生中产生,除符合1~6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研究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4)参评省自主创业方面优秀毕业生须符合1~6的条件,由学院根据2017届毕业生开展创业活动时间、规模、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9、违约学生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束之后参评学生不得办理违约手续。

10、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且符合1~6的条件,可单独申报,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11、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符合上述第1~6项和第8项的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

1、到西部基层(西部的基层)等艰苦地区工作的。

基层单位包含两类:一是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指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企业等;二是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主要指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因上述行业分布广、地区跨度大和流动作业性强,工作现场可以包含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政府所在地。

西部地区: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湖南湘西、湖北恩施、吉林延边自治州,海南省原黎族苗族自治州所辖市县中的6个民族自治县(陵水县、保亭县、琼中县、乐东县、白沙县、昌江县)以及东方市、五指山市的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

2、在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3、在毕业季教育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科技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如获得国家级“挑战杯”等奖励、发表SCI等高水平学术论文。

5、其它方面表现突出的,如见义勇为、自主创业等。

㈢、申报、推荐名额

“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具体申报、推荐名额数见附件1、2(含自主创业的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中校优人数包括省优人数。

在本院名额内,择优推荐自主创业毕业生(省优、校优均可推荐),比例不超过评选名额的10%;同时,在本院名额外,将酌情推荐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直接参评省优。

㈣、评选办法:

(1)本科生评选

1、个人申请:符合参评基本条件的可以向班委提出申请,提供审批表、汇总表信息以及成果相关的证明附件材料,申请省优学生需提供优秀毕业学子事迹材料,同时,申请省优学生也必须提交校优申请相关材料,省优是在校优基础上择优选出,审批表中所需的毕业生资格审核编号会上传年级qq群。

2、班级推荐:班级需组织全班成员召开班会,介绍参评学生情况,通过全班投票之后,班级提名,辅导员审核班级提名名单进行推荐,上交学生材料时需提交班级会议记录、参评学生的相关材料(其中审批表校优一式一份,省优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3、由学院对参评学生进行分组考察。

(2)研究生评选

1、个人申请:符合参评基本条件的可以向班委提出申请,提供审批表、汇总表信息以及成果相关的证明附件材料,申请省优学生需提供优秀毕业学子事迹材料,同时,申请省优学生也必须提交校优申请相关材料,省优是在校优基础上择优选出,审批表中所需的毕业生资格审核编号会上传年级qq群。

2、班级提名:班级需组织全班成员召开班会,介绍参评学生情况,通过全班投票之后,班级提名,上交学生材料时需提交会议记录、参评学生的相关材料(其中审批表校优一式一份,省优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3、导师推荐:导师根据班级提名的名单给出学生科研方面表现以及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评价,进行推荐。

4、由学院对参评学生进行分组考察。

(3)学院考察结束之后确定拟推荐名单,公示三天,上报学校。提交不实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评奖资格。

二、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组

组长:张坤

副组长:帅智康汪沨

成员:许加柱肖昌炎卢继武孟志强张佳王劲松康添慧韩炜彭清萍王玥付亚宾研究生和本科生学生代表各一名

三、评选日程安排

1、2月25日发布学院评选细则的通知。

2、2月25日——2月27日,个人申请,班级提名,辅导员、导师推荐。

3、2月24日——2月28日,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并进行考察和评选。

4、2月28日——3月2日,学院公示。

5、3月2日,学院将推荐名单提交学校。

咨询电话:88822430 王劲松老师 王月老师

附件:

1.优秀本科毕业生学院指标分配表

2.优秀毕业研究生学院指标分配表

3.各审批表

4.省优汇总表(本科、研究生)

5.校优汇总表(本科、研究生)

6.参军入伍优秀毕业生汇总表(内含两个子表)

7.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模板

8.学校关于推荐校优、省优(本科、研究生)的通知

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2月25日